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3年下半年申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单位审查结果的公告
(环发[2003]207号)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号)及《关于
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及其工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1]44号)的规定,我局对2003年下半年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单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批准颁发中国水电顾问有限公司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甲字第1048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范围见附件)。
二、批准颁发以下单位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范围见附件):
1、天津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1112号)
2、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地质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419号)
3、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819号)
4、江苏工业学院(国环评证乙字第1954号)
5、南京工业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1955号)
6、江苏久力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59号)
7、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64号)
8、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65号)
9、宁波甬绿环境保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24号)
10、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318号)
11、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851号)
12、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国环评证乙字第2923号)
13、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国环评证乙字第3507号)
14、陕西航天环境工程设计院(国环评证乙字第3620号)
15、伊犁州环境技术服务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4014号)
三、批准颁发以下单位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限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业务:
1、北京华迪环科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23号)
2、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24号)
3、包头市协力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420号)
4、锡林浩特市蓝天环境影响评价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421号)
5、镇江市丹徒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956号)
6、江苏省泗洪县城乡环保咨询服务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1957号)
7、建湖县蓝天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958号)
8、东海县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960号)
9、吴江蓝天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61号)
10、如东天虹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62号)
11、苏州高新区苏新环境科研技术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1963号)
12、杭州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25号)
13、石狮市阳光环保技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227号)
14、南安市科龙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228号)
15、泉州海洋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2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