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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3]46号)精神,现结合行业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两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主动关心、帮助生活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安排好困难企业和停产、破产、关闭、兼并、重组企业职工的生活。要继续认真做好非典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二、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有关规定和纪律,两节期间不准到国家局拜年,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不准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持凭证,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做好节日期间卷烟市场供应。行业各工、商企业要加强卷烟产销衔接,尽量满足市场需求,努力做到主导品牌和低档次卷烟不断档,价格不出现大的波动,确保节日期间卷烟市场货源充足,价格稳定。
  四、高度重视生产经营安全工作。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加大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对两烟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和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要确保安全,对卷烟送货、财务管理等环节,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两节期间,除生产经营和值班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并指定专人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公车私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积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职工,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的思想工作,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杜绝集体进京上访事件,确保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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