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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函[2003]7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苏政发[2002]151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洛社镇迁至堰桥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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