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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开展换发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作的通知[失效]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四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8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4、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三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2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5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4、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一台,计算机施工图出日率不低于85%。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承担任务范围
  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划分工程等级的类型及特征详见附表,工业建筑及构筑物的等级分类和特征在各级别资质承担任务范围中表述。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一)甲级
  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顶日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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