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冲击试验要求和冲击韧性合格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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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σb(下标)(MPa) │ 三个试样的冲击功平均值Akv,(J)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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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mm×10mm×5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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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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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0~51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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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5~65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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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试验温度下三个试样的冲击功平均值不得低于表中规定。其中单个试样的冲击功│
│可小于平均值,但不得小于平均值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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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沸腾钢不允许用于制造压力容器的受压元件。
(七)铸铁用于压力容器的受压元件时,应符合表4规定的范围,且不得用于下列压力容器的受压元件:
1.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
2.设计压力大于等于0.15MPa且介质为易燃物质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
3.管壳式余热锅炉;
4.移动式压力容器。
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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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铁类型 │ 设计压力(MPa) │ 设计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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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铸铁 │ 0.8 │ 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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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锻铸铁或球墨铸铁 │ 1.6 │ -1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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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制造要求
(一)冷成形的碳钢和低合金钢制凸形封头应在成形后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需进行焊后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
1.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2.壳体厚度大于16mm、设计温度低于-20℃的压力容器;
3.碳钢厚度大于32mm(如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8mm);
4.低合金钢厚度大于30mm(如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4mm);
5.任意厚度的Cr—Mo低合金钢。
(三)常温下贮存混合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容器以及贮存能导致应力腐蚀的其他介质的压力容器,其所用钢板应逐张进行超声波检测,焊后应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
(四)按疲劳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其A、B类对接接头应去除焊缝余高;各类焊接接头均具有圆滑过渡。
(五)所有板壳式换热设备均应为可拆的和可清洗的结构。
第五十七条 检验要求
(一)下列压力容器应按台制作纵焊缝产品焊接试板:
1.使用Cr—Mo低合金钢和抗拉强度标准规定下限大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2.设计温度低于-20℃需要进行低温冲击试验的压力容器;
3.需要经热处理保证钢板力学性能的压力容器;
4.盛装高度和极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5.设计压力大于10MPa的压力容器;
6.设计压力大于1.6MPa的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
7.异种钢之间进行焊接的压力容器;
8.球形储罐;
9.移动式压力容器。
(二)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应按设计图样的要求进行无损检测。但下列压力容器的A类及B类焊接接头应进行100%射线或超声检测,材料厚度≤38mm时,其焊接接头应采用射线检测。
1.第三类压力容器;
2.第二类压力容器中易燃介质的反应容器或储存容器;
3.设计压力大于5.0MPa的压力容器;
4.设计压力大于0.6MPa的管壳式余热锅炉;
5.焊缝系数为1.0的压力容器(无缝钢管制筒体和压力容器本体最后焊接的一条环焊缝除外,但后者应提供保证其焊接质量的相应焊接工艺);
6.使用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或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
7.简体钢板厚度大于30mm的碳素钢和厚度大于25mm的低合金钢或奥氏体不锈钢制压力容器;
8.使用Cr—Mo低合金钢和抗拉强度标准规定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9.盛装高度和极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10.耐压试验为气压试验的压力容器;
11.按分析设计标准建造的压力容器;
12.多层包扎压力容器内筒和热套压力容器各层单筒的对接焊缝;
13.图样规定需进行100%射线或超声检测的压力容器。
(三)除本条二款规定以外的压力容器,允许对其A类及B类焊接接头进行局部无损检测。局部无损检测的检测长度为不少于每条焊缝长度的20%,且不小于250mm。但下列焊接接头应全部检测,合格级别按容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