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式样的通知
(1998年4月20日 国土资发[199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环境资源厅: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
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已制定采矿权申请登记书、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和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的格式。请你厅(局)根据本辖区的实际需要按统一格式组织印制。
附件:一、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二、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三、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四、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
附件一: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式样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申请人:______________(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地址:采矿权人单位所在地地址(填至县级)。
矿山名称:采矿权人为开采矿产资源所开办矿山的名称。矿山名称前应冠以采矿权人的全称。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为法人单位:淮北矿务局;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经济类型:根据本企业的性质填写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等。
项目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指矿山建设项目的审批机关及审批文号。
投资额:经论证的建设项目投资资金数额。
注册资金:办理工商登记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资金数额。
资金来源:贷款、自筹、股份制及其他融资方式。
开户银行及账号: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银行账号。
服务年限:矿山设计服务年限或尚可服务年限。
开采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
设计规模:按设计或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单位:万吨/年。
地质报告审批情况:地质报告的审批机关和审批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