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继续做好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8年8月13日 国土资发[1998]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长江流域等不少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同时引发了点多面广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对云、贵、川、渝、鄂、湘、赣、皖、苏等部门分省市的统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已造成671人死亡,近万人受伤,毁坏房屋1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亿元。地质灾害已成为汛期人员伤亡的重要因素之一。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害巨大、突发性强,但其形成发展有一个过程,作出预测预报是完全可能的。如江苏镇江、湖北长阳、湖南桑植、江西上饶、铜鼓和重庆等地,由于领导重视、责任制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得力,使数十起地质得到了及时预报,避免了2000多人死亡。而在某些地区由责任制不落实,没能及时预测预报地质灾害的发生,造成了惨痛后果。为此,要求各级政府以人民财产为重,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同时发动群众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对所有危险点逐点落实包括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的防灾预案,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险情,要迅速做好危险地区居民的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根据不同地区引发地质灾害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长江流域各省市要针对长期降雨后,土壤含水已处饱和状态,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增大的情况,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的防治;北方地区特别是西北黄土地区要警惕黄土湿陷造成房屋开裂,做好塬边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沿海地区特别是闽、浙诸省的山地、丘陵区,要警惕台风造成的暴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各地矿山要特别注意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的安全,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泥石流造成的灾害。
三、建立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要将灾害危险点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级地矿部门要把防治地质灾害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务必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