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政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民政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落实
“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民函[1999]64号 1999年10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现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纪办[1999]175号)转发给你们,请精心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于11月10日前,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对本地区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进行一次彻底自查,提出书面报告报部。
  二、根据《通知》精神,民政部将在11月中下旬组织人员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一次抽查,掌握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成效。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对落实

“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中纪办[1999]175号 1999年10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直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中央金融纪工委:
  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是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确定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总的情况是好的。为确保中央确定的今年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标准
  这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执收执罚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完成今年阶段性目标各项工作的情况。
  (一)组织领导工作检查标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