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设方针。“九五”期间,生产力促进中心将由初期的试点阶段转向全面推进阶段。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应遵循“巩固、提高、发展、完善、创新”的十字方针,有一个大的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要在扩大规模、增加数量、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的同时,重点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十字方针的内涵是:巩固已有的工作阵地,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绩;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显示度;加快发展速度,建立示范中心,拓宽服务领域;完善内部建设,完善服务网络;观念创新、方法创新、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8、指导思想。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背靠政府,面向企业,联合社会科技力量,作好双向服务。”并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组织科技力量、推动企业科技进步的基本宗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首先要抓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生产力促进中心的重点应放在那些能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实用技术和能提高生产率的综合技术的推广应用上,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以中小企业为服务重点,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建立与完善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历史的必然。生产力促进中心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各方面的支持,应该发展成为中小型企业社会服务体系的中坚与核心。
要处理好生产力促进中心与政府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企业需求为基础,以政府的宏观指导为依据,起着承上启下的中介作用,是政府推动企业科技进步的助手。它需要政府的支持,体现政府的意志,但又不依赖于政府。它围绕一个地区或行业生产力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结合自身的特点,在政府的支持下,主动开展工作;并在为企业的服务过程中,研究新问题,总结好经验,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作为好政府的服务工作。
9、建设目标。要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充分利用现有的科研机构和科技力量,不搞重复建设,到2000年: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500家地区或行业的、不同层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在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形成布局合理、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矩阵式组织网络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系统,使其成为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建成10个有一定规模、一定影响力和凝聚力的“示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