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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函

  5、生产力促进中心应该是一个大的发展。自1992年国家科委《关于组织科技界推动企业科技进步的工作纲要》,1993年国家科委和国家体改委《关于分流人才、调整结构、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科委《关于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若干意见》提出组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来,全国已成立生产力促进中心近百,从业人员达数千人,正在形成行业与地方结合、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社会化技术服务网络。在三年的试点实践中,它在沟通政府、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联系,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政府联系企业、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助手;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技术支持;科研成果商品化的通道;市场信息的媒介;新思想、新观念的传播者。在其周围初步形成了一个有迫切的科技进步需求的企业群体和一个有开发能力,愿为企业服务的研究院所和专家群体。但也应该看到,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与发达国家和周边国家(地区)的同类机构相比,与国内企业的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面在: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适应工作的需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亟待提高;政策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缺乏能把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有显示度的载体;对生产力运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宣传不力。
  二、开创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的新局面
  6、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宗旨。生产力促进中心以组织科技力量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为宗旨。并在国家、行业与地区、企业三个层面上开展工作。
  政府层面: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对发展生产力相关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生产力概念的导入、宣传,加深全社会对提高生产力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承接政府委托的专项、微观职能和计划实施。
  行业与地区层面:结合行业与地区特点,研究、开发和推广产业升级的实用技术与方法,促进行业与地区生产力的发展。
  企业层面:围绕企业科技进步,为企业提供综合技术服务,并具体协助其进行改善,以提高其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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