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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暂停县级市升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暂停县级市升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民行函[1996]6号 1996年1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暂时不考虑县级市升格问题”的批示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各省、自治区民政厅暂停办理县级市升格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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