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五年立法规划(2000-2004)》及说明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五年立法规划
 (2000—2004)》及说明的通知
 (民发[1999]42号 1999年9月7日)


各司(局):
  《民政部五年立法规划(2000—2004)》及说明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立法前期工作。

          民政部五年立法规划(2000—2004)

  一、法律项目(7件)
  1.结社法;
  2.赈灾法;
  3.社会救济法;
  4.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修订);
  5.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
  6.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法;
  7.婚姻法(修订)。
  二、行政法规项目(15件)
  1.在华外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登记管理条例;
  2.基金会管理办法(修订);
  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
  4.军队退休干部安置条例;
  5.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修订);
  6.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条例;
  7.农村村民救济条例;
  8.社会福利性募捐管理条例;
  9.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修订);
  10.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修订);
  11.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12.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13.地名管理条例(修订);
  14.收容遣送条例;
  15.彩票管理条例。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民政部五年立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