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从实际需要出发抓了公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宁夏根据自治区的实际和民族特点,按照规划建设公墓。他们在不宜耕种的13万余亩土地上规划了10574处公墓,其中回民公墓5394处,汉民公墓5180处,县(区)公墓31处,乡(镇)公墓144处,村公墓10388处,烈士公墓11处。宁夏基本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公墓网络,形成了公墓管理体系,刹住了乱埋滥葬的现象。陕西和河南两省加强公墓管理工作,主要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建墓申报审批手续;二是搞好墓区合理规划;三是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四是建立一支热爱殡葬事业、懂技术、会管理的职工队伍。广东省和甘肃省兰州市做到了公墓依法管理,设立了墓园管理处,配备了专职人员,制定了管理规章。他们注意搞好墓地的建设,绿化和美化了墓地环境,保持了墓地的整洁肃穆。
三、民政行政法规在执行中的问题
全国贯彻执行民政行政法规的情况不平衡,据我部去年的执法调查和执法抽查了解掌握的情况以及各省报来的执法检查材料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农村五保对象应保未保的问题尚待解决
全国除海南省五保对象全部落实供养外,其他各省五保户应保未保的问题普遍存在。有的省五保供养率还相当低,至今还有一部分五保户住房低矮破陋,有病不能及时医治,他们的晚年生活还没有真正得到保障。这些五保户应保未保的主要原因,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本人有一定劳动能力,不愿意离家享受五保;二是自己有一定的经济条件,且有亲属照顾,也不愿意入保;三是有女无儿,群众不愿意承担五保统筹;四是个别地方因五保对象较多,群众怕增加负担,有些具备五保条件的没能纳入五保范围。陕西省至今还有18834名五保对象应保未保。还有些地方对五保供养工作不够重视,不能随物价上涨幅度及时调整统筹供养标准,使五保对象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二)婚姻登记依法管理尚存在不少问题
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有些地方结婚登记率不高,不登记就同居的问题比较普遍;二是违法婚姻有上升的趋势,在一些经济特区重婚现象有所抬头;三是搭车收费问题比较严重,各省普遍反映在婚姻登记工作中,计划生育和卫生等部门巧立名目搭车收费,有的高达上千元,一般上百元。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原因:一是缺乏专业登记管理队伍。有许多地方没有设专职工作人员,多由其他人员兼管,不能专司其职。二是缺乏婚姻登记监督管理制度。由于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法制观念较差,不能依法行政,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三是婚姻登记人员不稳定,有些乡镇调动频繁,业务不熟,不能严格把关。四是婚姻登记管理人员不能独立行使职权,一些乡镇领导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在婚姻登记中批条子,使一些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造成婚姻登记人员不能正确地依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