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创建工作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重在教育,立足建设,要在创中去评,以评促创。结合评选工作,开展一系列的家庭文化建设活动,用活动吸引,靠活动带动,激发家庭的内部活力,促进家庭自我教育。
在活动内容上,要紧密围绕两个文明建设的目标,从不同家庭的实际需要出发,突出重点,使思想道德、科学技术、文明新风、法律知识、科学理家和卫生保健等多方面的知识内容走进家庭。根据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当前应把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培养“四有”、“四自”新人,重视家庭美德建设,作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点。要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家庭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婚事新办,少生优生,厚养薄葬,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
在活动方式上,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力求生动活泼,丰富多彩,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实效性于一体,为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的群众喜闻乐见,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丰富家庭的业余文化生活。各地还可以开展各种服务性、咨询性活动,使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家庭的实际需要。
四、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以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家庭自评、群众评议、基层推荐、逐级报批的办法。
全国拟两年一次在中秋节表彰100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从中选出10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首次表彰将在1997年中秋节进行。为扩大获奖面,各地可分层次、多渠道组织评选,继续抓好地区性的先进家庭、先进家庭角色评选工作,作为评选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基础和补充。
对“五好文明家庭”采取逐级管理的办法,哪一级表彰由哪一级负责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由哪一级负责管理。全国妇联主要牵头负责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审批、颁奖、建档、复查等管理工作。
五、组织机构
为推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健康、持续、有效地开展,由联办单位组成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工作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协调小组人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