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0多年来,全国全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使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蓬勃发展,积累了许多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各部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培养工作,使每年退出现役的大多数士兵具备了军地两用技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经过积极努力,自1984年以来,已使320多万名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得到开发使用,为城乡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三)今后一个时期,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总的要求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大力培养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建设要求的两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人才培训质量,拓宽人才使用渠道,引导广大士兵在军队这个大学校中成才报国,退出现役之后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事业中建功立业,为实现国家和军队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和任务
(四)“九五”期间加强军地两用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培养和使用体系,探索育才、荐才、用才相互衔接、协调发展以及“征兵、育才、退伍、安置”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实现工作的规范化。
(五)“九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是:
1.完善育才体系
(1)军地有关业务部门要把育才工作列入职责范围,适应部队加强封闭式管理的要求和实行双休日制的特点,充分利用教育训练和完成各项任务育才主渠道,利用双休日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而又为士兵欢迎的育才活动,努力把军队这个大学校办得更好。要巩固和扩大“军地共育”、“智力拥军”、“对口征兵、对口育才”等好的经验和做法。
(2)各级安置部门要逐步建立复员退伍军人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基地。有条件的可建立示范学校或培训中心,做到有校舍、有师资、有教材、有设备,逐步形成规模;暂无条件建立学校和培训中心的,要利用社会力量的办学条件开展培训,逐步完善培养和补训体系。
(3)充分发挥国家职业教育机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智力拥军活动,支持驻军搞好经常性的两用人才培训工作,形成复退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开发服务网络。
(4)会同教育、劳动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为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提供条件,做好技术服务,为工作在军地通用专业的士兵和部队培训的两用人才做好考核发证工作。
2.建立荐才服务机制
(1)政府安置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要把两用人才的选拔和推荐作为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为两用人才的推荐录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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