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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
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培养和
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安[1997]1号 1997年1月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国防科工委,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制定并有效地实施《规划》,推动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对于提高官兵的科学文化素质,鼓励士兵爱军习武,安心服役,对于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队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队的发展规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的指示精神,推动这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更好地为军队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和要求
  (一)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部队教育训练和地方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一项重大举措。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大力培养既能打仗,又能搞社会主义建设的军地两用人才”。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在1992年分别题词肯定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是利国利民之举。1995年12月,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军委刘华清副主席等党、国家和军队领导人接见出席“全国退伍军人建功立业成才报国颁奖活动”代表时,再次肯定了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江泽民总书记强调指出:“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是一项利国、利军、利民的伟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起来,继续加强领导,切实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要求充分发挥退伍转业军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和江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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