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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推迟200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推迟2003年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使部分考生可同时参加200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和司法考试,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现将200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由原定的10月11日、12日推迟到11月1日、2日举行。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将考试时间变动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按此时间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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