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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分省区市烈士纪念建筑物陈列展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纪要》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分省区市烈士纪念建筑物
陈列展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纪要》的通知
(民办函[1996]100号 1996年6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  
  现将《部分省区市烈士纪念建筑物陈列展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纪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烈士纪念建筑物是对全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其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体功能主要是通过陈列展示这种形式发挥的。各地民政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改进烈士纪念建筑物陈列展示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要任务来抓。要紧紧抓住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机遇,结合实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尤其是加大财政投入,取得经费支持。要督促和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制定改进计划和措施,限期完成改进工作,力争2000年前更新一遍,使陈列展示水平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部分省区市烈士纪念建筑物陈列

展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纪要

(1996年6月5日)


  为了提高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民政部于1996年6月4日至5日,在辽宁省抚顺市召开了部分省(区、市)烈士纪念建筑物陈列展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优抚处长及有关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肯定了陈列展示在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一致认为,烈士纪念建筑物发挥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体功能,主要是通过陈列展示这种形式体现的。陈列展示是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陈列展示水平的高低是衡量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整体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
  会议认为,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民政部门以及广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自身的艰苦努力,我国烈士纪念建筑物陈展工作从无到有,从模仿借鉴到自成一体,不断改进,不断提高,已初步形成了以烈士实物资料为基础的融教育性、科学性、艺术性于一体的具有鲜明褒扬烈士特征的烈士纪念建筑物陈列展示体系,每年吸引5000万人前来观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越来越显著,已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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