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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做好抗洪烈士遗属和伤残人员慰问工作指示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做好
抗洪烈士遗属和伤残人员慰问工作指示的通知
(民优函[1999]32号 1999年2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最近,江泽民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做好在去年抗洪抢险中牺牲烈士的遗属和伤残人员的慰问工作。为了切实贯彻江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江总书记再次就照顾好抗洪烈士遗属和伤残人员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子弟兵的亲切关怀。各级民政部门作为拥军优属的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的指示,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慰问工作,把党的关怀和温暖落实到每一位烈属和伤残人员身上。
  二、普遍走访慰问抗洪烈士遗属和退役伤残军人。在春节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民政部门要统一组织,对在去年抗洪抢险中牺牲烈士遗属和退役伤残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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