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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1997年新年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1997年新年春节期间
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1996年12月9日)


  1997年新年春节即将到来。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和军委《意见》精神,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着眼基层,讲求实效,狠抓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坚强团结的大好局面,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进行军民一致的光荣传统教育,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队要认真学习领会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论述,学习领会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对于促进我国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地方要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强以国防和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爱国拥军教育,大力宣传人民军队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军队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教育广大群众尊重军人、关心与支持军队建设,形成“爱国拥军、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各部队要安排一定时间,集中进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拥政爱民传统教育,大力宣扬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事迹,宣扬人民群众爱国拥军的崇高精神,使广大官兵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处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增强讲政治、爱人民、守纪律的自觉性。
  二、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军民共建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各地、各部队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军民共建活动的经验,研究制定以军民共建为基本形式,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的计划和目标;要围绕共育“四有”新人这个根本任务,加强军地的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要对现有的军民共建点进行一次普遍检查,抓好巩固提高工作,使其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要加强分类指导,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军民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军民共建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起来。
  三、认真总结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的经验,推动双拥工作各项任务在基层的落实。
  1997年初,将召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各地要以此为契机,按照“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的要求,检查基层双拥工作落实情况。地方要着重对开展国防教育,支持部队教育训练,保护军事设施,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解决军官配偶和子女随迁、就业、入学、住房的实际困难以及安置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等情况,普遍进行一次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部队团以下单位要集中分析和检查官兵执行政策法规和群众纪律情况,认真查处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军地双方要本着顾全大局、团结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在房地产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珍惜和发展军民鱼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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