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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八一”期间认真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八一”期间
认真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1996年7月3日)


  今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69周年纪念日。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着眼基层,讲求实效,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相互团结、相互支持的大好局面。
  一、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活动,深入进行双拥传统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队要通过请老红军作报告、参观红军长征事迹展览、瞻仰红军烈士陵园等多种形式,回顾工农红军万里长征的战斗历程,重温红军依靠人民群众成长、壮大的英雄史实,了解我国军民团结一致、浴血奋斗的光荣传统,使广大军民进一步加深对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思想的理解,充分认识做好双拥工作对于赢得革命胜利和促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要结合纪念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手段,积极宣传近几年来双拥工作的大好形势,宣传爱国拥军和拥政爱民的先进典型,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自觉性。
  二、突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深入扎实地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要认真分析近几年来军民共建活动的形势,围绕加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研究制定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的规划和措施。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宣扬一批质量高、效果好的共建典型,推动军民共建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节日期间,要组织军民开展集教育、娱乐于—体的各种活动,丰富军地思想教育的内容和文化生活。军民共建活动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三、注重实效,切实抓好双拥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地方要组织力量对开展国防教育,支持部队教育训练,保护军事设施,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解决军官配偶和子女随迁、就业、入学、住房方面的实际困难以及安置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等情况,普遍进行一次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拥军优属工作在基层的落实。部队团级以下单位要集中分析和检查官兵执行政策法规和群众纪律的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并通过走访,征求群众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八一”前后,各部队要相对集中使用义务劳动日,为驻地办一两件有影响的实事。节日期间,地方政府可本着俭朴节约的原则,组织小型慰问团(组),就近到边海防部队基层单位进行慰问,并组织好对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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