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保险无赔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的函
(2003年5月10日 保监办函[2003]68号)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无索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的报告》(大众保险[2003]128号)文收悉,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车险无赔款优待标准和计算方法。
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该标准和计算方法,不得以无赔款优待名义违规退费、变相降价。
三、你公司应将该标准和计算方法张贴在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严禁误导和歧视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