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会协[2003]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是关系到我们行业发展前途的大事,是提高执业质量的前提,是维护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权益的基础。现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推动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予以落实。
附件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
附件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起草情况的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3年6月26日
附件1: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
一、推进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1.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在市场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事务所)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独立主体参与市场服务,其内部治理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其自身的经营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的整体水平,直接影响到行业形象和服务效率。建立有效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规范和约束货币资本、人力资本要素投入者以及其他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既是事务所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2.在全行业完成脱钩改制以后,部分事务所存在着内部治理机制不到位、不完善的情况,并由此引发了内部不同利益体之间的矛盾激化和深层次管理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事务所的正常运转和稳步发展。同时,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失控,削弱执业风险控制能力,增大执业失败的可能。严重影响到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质量,从而影响到行业的公信力。解决好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问题,是满足社会对行业要求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
二、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