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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监督局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13)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Ⅲ期(或重度);
   1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15)双耳听力损失≥31dB HL或一耳损失≥71dB HL;
   16)发声及言语不畅;
   17)食管切除术后,进食正常者;
   18)一耳或双耳廓缺损>1/5,<1/3;
   19)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20)牙槽骨损伤长>4cm,牙脱落4个以上;
   21)二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22)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后;
   23)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24)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25)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26)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27)一足趾末节缺失;
   28)除趾外其他二趾缺失;
   29)除趾外其他二趾瘢痕畸形,功能不全者;
   30)蹠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31)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32)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33)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34)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5)肺修补术;
   36)支气管成形术;
   37)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8)乳腺成形术后;
   39)膈肌修补术后;
   40)慢性隐匿型中毒性肾病;
   41)子宫修补术后;
   4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4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j)十级
   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瘢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 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8 │8
   19)牙齿除─┼─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8 │8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B2 分级表

  表B1           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门
            
┌───────┬───────┬─────────┬────────┬──────────┬────────┬────────┬────────┬────────┬─────┬─────┐
│     分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七     │  八     │  九  │  十  │
│伤残类矿   │       │         │        │          │        │        │        │        │     │     │
├───────┼───────┼─────────┼────────┼──────────┼────────┼────────┼────────┼────────┼─────┼─────┤
│智能减退   │  极重度  │  重 度    │        │  中 度     │        │        │        │        │     │     │
│       │       │         │        │          │        │  轻 废   │        │  边缘智能  │     │     │
├───────┼───────┼─────────┼────────┼──────────┼────────┼────────┼────────┼────────┼─────┼─────┤
│精神病性症状 │       │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精神病性症状  │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        │精神病性症状影响│        │  人格改变  │     │     │
│       │       │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表现为危险或  │社交能力者     │        │职业劳动能力者 │        │        │     │     │
│       │       │         │冲动行为者   │          │        │        │        │        │     │     │
├───────┼───────┼─────────┼────────┼──────────┼────────┼────────┼────────┼────────┼─────┼─────┤
│癫痫     │       │         │        │重 度       │        │        │        │        │     │     │
│       │       │         │        │          │        │中 度     │        │        │轻 度  │     │
├───────┼───────┼─────────┼────────┼──────────┼────────┼────────┼────────┼────────┼─────┼─────┤
│运动障碍   │四肢瘫肌力3级 │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 │1.截瘫肌力3级 │1.单肢瘫肌力2级  │1.四肢瘫肌力4 │1.三肢肌瘫肌力4│1.截瘫或偏瘫肌 │1.单肢瘫或单手 │     │     │
│1.肢体瘫(脑,│或三肢瘫肌  │瘫、偏瘫肌力2级  │2.偏瘫肌力9级 │1.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级       │力4级      │全肌瘫肌力4级  │     │     │
│脊髓及神经损 │力2级     │         │3.双手全肌瘫肌 │级         │2.单肢瘫肌力3 │2.非利手全肌瘫 │2.双手全肌瘫肌 │2.双手部分肌瘫 │     │     │
│伤)      │       │         │力3纸      │9.双足全肌瘫肌力2 │级       │肌力2级     │力4级      │肌力4级     │     │     │
│       │       │         │        │级         │3.双手部分肌瘫 │3.双足部分肌瘫 │3.单手部分肌瘫 │3.双足全肌瘫肌 │     │     │
│       │       │         │        │          │肌力2级     │肌力2级     │肌力3级     │力4级      │     │     │
│       │       │         │        │          │4.利手全肌瘫肌 │6.单足全肌瘫肌 │4.双足部分肌瘫 │4.单足部分肌瘫 │     │     │
│       │       │         │        │          │力3圾      │力2级      │肌力3级     │肌力9级     │     │     │
│       │       │         │        │          │5.双足全肌瘫肌 │        │5.单足全肌瘫肌 │        │     │     │
│       │       │         │        │          │力3级      │        │力3级      │        │     │     │
│2.非肢体瘫的 │重度     │         │        │          │        │        │        │        │     │     │
│运动障碍   │       │         │        │中 度       │        │        │  轻 度   │        │     │     │
│       │       │         │        │          │        │        │        │        │     │     │
├───────┼───────┼─────────┼────────┼──────────┼────────┼────────┼────────┼────────┼─────┼─────┤
│特殊皮层功能障│       │         │完全感觉性或混 │          │完全运动性失语 │不完全失语   │        │        │     │     │
│碍      │       │         │合性失语    │          │        │        │        │        │     │     │
│1、失语    │       │         │        │          │        │        │        │        │     │     │
│2、失用、失写 │       │         │        │          │        │        │        │        │     │     │
│、失读、失认等│       │         │        │          │  完全性    │        │不完全性    │        │     │     │
├───────┼───────┼─────────┼────────┼──────────┼────────┼────────┼────────┼────────┼─────┼─────┤
│颅骨缺损   │       │         │        │          │        │        │        │        │≥25cm2  │9~240cm2 │
│       │       │         │        │          │        │        │        │        │无功能障碍│无功能障碍│
├───────┼───────┼─────────┼────────┼──────────┼────────┼────────┼────────┼────────┼─────┼─────┤
│脑叶切除术后或│       │         │        │          │        │        │        │        │无功能障碍│     │
│颅内异物   │       │         │        │          │        │        │        │        │     │     │
├───────┼───────┼─────────┼────────┼──────────┼────────┼────────┼────────┼────────┼─────┼─────┤
│脑脊液瘘   │       │         │        │          │  不能修补  │        │        │        │     │     │
└───────┴───────┴─────────┴────────┴──────────┴────────┴────────┴────────┴────────┴─────┴─────┘


  表B2             骨科、整形外科、烧伤科门

┌──────┬───────┬───────┬───────┬──────┬─────────┬─────────┬─────────┬──────────┬─────────┬──────────┐
│    分级│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伤残类别  │       │       │       │      │         │         │         │          │         │          │
├──────┼───────┼───────┼───────┼──────┼─────────┼─────────┼─────────┼──────────┼─────────┼──────────┤
│头面部毁容 │1.面部重度毁 │       │面部重度毁容 │面部中度毁 │1.面部轻度毁容  │1.鼻缺损<1/3、 │1.电烧伤颅骨切  │1.面部广泛植皮   │1.发际边缘瘢痕  │1.鼻和面颊部有>  │
│      │容同时伴有表 │       │       │容,全身瘢痕│2.鼻缺损1/3以  │>1/5      │除>3平方厘米,并 │术后        │性秃发或其他部位 │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 │
│      │B2中二级伤残 │       │       │面积70%以 │上        │2.面部重度异物  │行硬脑膜植皮术  │2.颅骨外霹     │秃发,需戴假发者 │痕         │
│      │之一者    │       │       │      │         │色素沉着或脱失  │2.颏颈粘连畸形, │3.鼻或面颊部有>  │2.鼻或面颊部有明 │2.面部轻度异物色  │
│      │2.全身重度瘢 │       │       │      │         │3.全颜面植皮术  │影响颈部活动   │8平方厘米2或三处以上│显畸形或>平方厘米│素沉着或脱失    │
│      │痕形成,脊柱及│       │       │      │         │后或全身瘢痕面积 │3.全身瘢痕面积  │>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 │的增生性瘢痕   │3.全身瘢痕面积<  │
│      │四肢大关节部分│       │       │      │         │60%~69%    │50%~59%    │瘢痕        │3.颈部瘢痕畸形  │30%        │
│      │功能丧失   │       │       │      │         │4.撕脱伤后头皮  │         │4.一侧或双侧眼   │4.鼻再造术后   │          │
│      │       │       │       │      │         │眉毛完全缺损者  │         │险明显缺损或睑外  │5.睑外翻、唇外翻 │          │
│      │       │       │       │      │         │         │         │翻         │植皮术后     │          │
│      │       │       │       │      │         │         │         │5,全身瘢痕面积   │6.全身瘢痕面积  │          │
│      │       │       │       │      │         │         │         │40%~49%     │30%~39%    │          │
├──────┼───────┼───────┼───────┼──────┼─────────┼─────────┼─────────┼──────────┼─────────┼──────────┤
│脊柱损伤  │       │       │       │      │脊柱骨折后遗30° │脊柱骨折后遗小于 │1.骨盆骨折后遗  │1.脊柱压缩骨折,  │1.二个以上横突  │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 │
│      │       │       │       │      │以上侧弯或后凸畸 │30°畸形伴根性神 │产道狭窄(未育者) │前缘高度减少1/2  │骨折后遗腰痛   │骨性关节炎伴腰痛, │
│      │       │       │       │      │形,伴严重根性神 │经痛(神经电生理  │2.骨盆骨折严重  │以上者       │2.三个节段脊柱  │年龄在50岁以下者  │
│      │       │       │       │      │经痛,或有椎管狭 │检查不正常)    │移位,症状明显者 │2.脊椎滑脱术后   │内固定术后    │          │
│      │       │       │       │      │窄者       │         │         │无神经系统症状者  │3.脊椎压缩前缘  │          │
│      │       │       │       │      │         │         │         │          │高度<1/2者   │          │
├──────┼───────┼───────┼───────┼──────┼─────────┼─────────┼─────────┼──────────┼─────────┼──────────┤
│上肢    │双肘关节以上缺│双侧前臂缺失 │1.一手缺失, │1.双拇指完 │1.非利手前臂缺  │1.单纯一拇指完  │1.一拇指指间关  │1、—手除拇、食指  │1.一拇指末节部  │1.一手除拇指外,任 │
│      │失或功能完全丧│或双手功能完 │另—手拇指缺 │全缺失或无功│失        │全缺失,或连同另 │节离断      │外,有两指近侧指  │分1/2缺失    │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 │
│      │失      │全丧失    │失      │能     │2.非利手功能完  │一手非拇指二指缺 │2.一拇指指尖关  │间关节离断     │2.一手食指两节  │离断或功能完全丧失 │
│      │       │       │2.双手拇、食 │2.利手前臂 │全丧失      │失        │节畸形,功能完全 │2、一手除拇、食指  │缺失       │2.指端植皮术后(增 │
│      │       │       │指缺失或功能 │缺失    │3.肩、肘、腕关节 │2.一拇指功能完  │丧失       │外,有两指近侧指  │3.一拇指指关节  │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 │
│      │       │       │完全丧失   │3.利手功能 │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全丧失,另一手除 │3.一手除拇指外, │间关节无功能    │功能不全     │上)         │
│      │       │       │3.一侧肘上  │完全丧失  │4.一手拇指缺失, │拇指外有二指功能 │其他2~3指(含食  │          │         │3.手背植皮术后(面 │
│      │       │       │缺失(利侧), │4.一侧肘上 │另一手除拇指外三 │完全丧失     │指)近侧指间关节  │          │         │积>50平方厘米,并有│
│      │       │       │不能装假肢  │缺失(非利  │指缺失      │3.一手三指(含拇 │离断       │          │         │明显的瘢痕)     │
│      │       │       │4.利手缺失, │手),不能安 │5.拇指无功能,另 │指)缺失      │4.一手除拇指外, │          │         │4.一拇指指间关节  │
│      │       │       │另一手功能不全│装假肢   │一手除拇指外三指 │4.一手部分功能  │有2~3指(含食   │          │         │部分功能不全    │
│      │       │       │5.利手功能  │      │功能完全丧失   │丧失       │指)近侧指间关节  │          │         │5.手掌、足掌植皮面 │
│      │       │       │完全丧失,另 │      │6.一手功能完全  │5.除拇指外其余  │功能丧失     │          │         │积>30%者     │
│      │       │       │—手功能不全 │      │丧失       │四指缺失或功能完 │5.肩、肘、腕关节 │          │         │6.除拇指外,余3~4 │
│      │       │       │       │      │         │全丧失      │之一功能不全   │          │         │指末节缺失     │
├──────┼───────┼───────┼───────┼──────┼─────────┼─────────┼─────────┼──────────┼─────────┼──────────┤
│下肢    │       │1,双下肢高  │1.双髓、双膝 │1.一侧膝以 │1.双前足缺失或  │1.一侧踝以下缺  │1.一足拇指趾外, │1.一足拇趾缺失,  │1.一足拇趾末节  │1.除拇趾外,任何一 │
│      │       │位缺失    │关节中,有一 │下缺失,不能│双前足瘢痕畸形, │失        │其他趾缺失    │另一足非拇趾一趾  │缺失       │趾末节缺失     │
│      │       │1.双下肢瘢  │个关节缺失或 │装假肢,另一│功能完全丧失   │2.一侧踝关节畸  │2,一足拇趾外,其 │缺失        │2.除拇趾外其他  │2.足背植皮术后(面 │
│      │       │痕畸形,功能 │无功能及另一 │侧前足缺失 │2.一髋(或一膝)  │形,功能完全丧失 │他四趾瘢痕畸形, │2.一足拇趾畸形,  │二趾缺失或瘢痕畸 │积>1000平方厘米)  │
│      │       │完全丧失   │关节功能不全 │2.一侧膝以 │功能完全丧失   │3.下肢骨折成角畸 │功能完全丧失   │功能完全丧失,另一 │形,功能不全   │          │
│      │       │3.双膝双踝  │者      │上缺失,不能│         │形>15°有肢体短 │3.一前足缺失   │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3.骨或跗骨骨   │          │
│      │       │僵直于非功能 │2.一侧髋、膝 │安装假肢  │         │缩4cm以上者    │4.四肢大关节人  │3.一足除拇趾外,  │折影响足弓者   │          │
│      │       │位      │关节畸形,功 │3.一侧踝以 │         │4.一前足缺失,另 │工关节术后,关节 │其他三趾缺失或瘢  │4.患肢外伤后一  │          │
│      │       │4.双膝以上  │能完全丧失  │下缺失,另一│         │一足仅残留拇趾  │功能好      │痕畸形,功能完全丧 │年仍持续存在下肢 │          │
│      │       │缺失,不能装 │       │足畸形行走困│         │5.一前足缺失,另 │5.关节创伤性滑  │失         │中度以上凹陷性水 │          │
│      │       │假肢     │       │难     │         │一足除拇趾外,2~ │膜炎,长期反复积 │4.因开放骨折感   │肿者       │          │
│      │       │5.双膝、踝关 │       │4.双膝以下 │         │5趾畸形,功能丧失 │液        │染.形成慢性骨髓  │         │          │
│      │       │节功能完全丧 │       │缺失或无功能│         │6.一足功能丧失, │6.下肢伤后短缩  │炎反复发作者    │         │          │
│      │       │       │       │      │         │另一足部分功能丧 │<3cm、>2cm者  │5.关节外伤或因   │         │          │
│      │       │       │       │      │         │失        │         │伤手术后,残留创  │         │          │
│      │       │       │       │      │         │7.一髋或一膝关  │         │伤性关节炎,无积  │         │          │
│      │       │       │       │      │         │节功能不全    │         │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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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肢及下肢 │1.双下肢高位 │1.同侧上、下 │1.非同侧腕  │      │         │         │         │1.急性放射性皮   │骨折内固定术后, │1,一手或两手慢性  │
│      │缺失及一上肢高│肢瘢痕畸形, │上、踝上缺失 │      │         │         │         │肤损伤Ⅳ度及慢性  │无功能障碍者   │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 │
│      │位缺损    │功能完全丧失 │2.非同侧上、 │      │         │         │         │放射性皮肤损伤手  │         │及Ⅱ度以上者    │
│      │2.双下肢及一 │2.四肢大关  │下肢瘢痕畸  │      │         │         │         │术治疗后影响肢体  │         │2.身体各部位骨折  │
│      │上肢瘢痕畸形,│节(肩、髋、膝 │形,功能完全 │      │         │         │         │功能者       │         │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
│      │功能完全丧失 │、肘)中四个以 │丧失     │      │         │         │         │2.放射性皮肤溃   │         │3.外伤后半月板切  │
│      │       │上关节功能完 │       │      │         │         │         │疡经久不愈者    │         │除、髌骨切除、椎间盘│
│      │       │全丧失者   │       │      │         │         │         │          │         │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 │
│      │       │       │       │      │         │         │         │          │         │无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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