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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
  为严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蔓延和扩散,指导和规范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受卫生部委托,我中心组织专家起草了《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原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执行。
  同时,请尽快将此指导原则转发地、市、县级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以指导“非典”的防治工作。各单位可通过中国疾控中心网站(www.Chinacdc.net.cn)下载技术方案。
  特此通知。
  附件:1.《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原则》(试行)
     2.各种污染物的常用消毒方法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00三年五月一日

附件1:        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原则(试行)

  为指导、规范公共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预防性消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公共场所和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场所进行传播,特制定本方案。
  一、经常性消毒措施指引
  1、公共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应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2、应保证空调系统的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3、对地面、墙壁、电梯等表面定期消毒。
  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0.1%—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为500mg/L~1000mg/L二溴海因溶液或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用药量: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g/平方米~300ml/平方米,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平方米。地面消毒喷药量为200ml/平方米~300ml/平方米,由内向外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4、对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品、食饮具定期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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