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5年底以前,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免征关税,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对境外单位转让上述播映权等无形资产应代扣(缴)的营业税;以其他形式进口的自用影视作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影视作品的税号范围见附件2。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捐赠法》的规定,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捐赠,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二条规定的,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认定标准和办法,以及县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认定标准和办法另行制定。
有关单位进口的自用科普影视作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委(厅、局)认定。
六、经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普基地和科普活动,由税务部门凭相关证明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经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由海关、税务部门凭相关证明办理免税手续。
七、本通知自2003年6月1日起执行。
2003年5月8日
附件1: 综合类科技报纸名单
中国职工科技报 CN11-0009 鲁西科技报 CN37-0049
科技日报 CN11-0078 河南科技报 CN41-0019
科学时报 CN11-0084 武汉科技报 CN42-0081
北京科技报 CN11-0144 科技信息快报 CN42-0083
中学生科学报 CN11-0202 湖北科技报 CN42-0084
科技文摘报 CN11-0204 科教导报 CN42-0103
大众科技报 CN11-0211 湖南科技报 CN43-0034
河北科技报 CN13-0030 科技导报 CN43-0044
家庭百科报 CN13-0043 科学先驱报 CN44-0112
山西科技报 CN14-0009 广东科技报 CN44-0113
科技消息报 CN14-0015 湛江科技报 CN44-0116
内蒙古科技报 CN15-0043 广西科技报 CN45-0021
少年科普报 CN21-0060 教科导报 CN46-0021
吉林科技报 CN22-0032 四川科技报 CN51-0046
东北朝鲜族科技报 CN22-0039 少年百科知识报 CN51-0058
黑龙江科技报 CN23-0033 贵州科技报 CN52-0025
科学发现报 CN23-0035 云南科技报 CN53-0028
科学生活报 CN23-0045 西藏科技报 CN54-0007/-Z
上海科技报 CN31-0008 西藏科技报 CN54-0008
青少年科技报 CN31-0023 陕西科技报 CN61-0024
社会科学报 CN31-0034 农业科技报 CN61-0062
江苏农业科技报 CN32-0001 农业科技报 CN61-0068
江苏科技报 CN32-0019 科技鑫报 CN62-0024
浙江科技报 CN33-0016 青海科技报 CN63-0013
浙中科技报 CN33-0052 宁夏科技报 CN64-0003
安徽科技报 CN34-0023 新疆科技报 CN65-0045
福建科技报 CN35-0009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CN11-0237
山东科技报 CN37-0007 中国技术市场报 CN12-0020
山东科技信息报 CN37-0016 实用技术信息报 CN13-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