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5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8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18日)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停止执行
外汇帐户统计报表有关文件的通知
(2003年5月14日 汇发[2003]6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
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我局下发的以下文件:
1、《关于填报外汇帐户统计表的通知》([97]汇国函字第259号);
2、《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外汇帐户统计表及其报送规定的通知》([98]汇国函字第168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改外汇帐户统计报表的通知》(汇发[2001]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