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须经过至少两家临床研究单位进行临床考核,出具临床考核报告并加盖临床考核单位有效公章。
(三)研究用试剂须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研究。
(四)检测时应采用双盲或者单盲,阴性样品和阳性样品须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检测实验室的实际评价条件下同时进行测定。
(五)核酸检测试剂标本如血清或者唾液等,阳性数量分别不少于200份,同一类型阴性样品不少于400份。
(六)对酶联免疫诊断试剂,不同类型的阳性、阴性样品均不少于400份。
(七)其他方法的SARS诊断试剂,不同类型的阳性、阴性样品的数量均不得少于300份。
(八)检测数据的统计学分析,以病程10天划分,不同病程的病例(样本)数应具有统计学意义。
六、其他
(一)SARS诊断试剂的生产研制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明确标注试剂检测的局限性。
(三)本技术要求将根据对SARS研究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附件4:
SARS病毒毒株资料登记表
一、病毒株名称:
二、宿主情况:
- 病人姓名
- 病人年龄
- 病人性别
- 病人民族
- 病人家庭住址
- 发病地点
- 发病日期
- 收住入院日期
- 临床确诊日期
- 实验室确诊日期
- 病人病程
- 病人转归 死亡 痊愈 是否有后遗症
- 病人密切接触者病人数
- 毒株分离原样本:
咽试子 漱口液 痰液 血液 粪便 尸解标本的组织名称
- 取样日期
- 取样时病人的病期
- 取样地点
- 病人是否留有恢复期血清
如有:采血日期
血清量 ml 支
三、毒株分离过程
分离用细胞
细胞名称
细胞代次
细胞来源
培养基名称
分离用动物
动物名称
动物品系
动物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