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3年2月28日 教职成[2003]1号)
2002年,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大力推动职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职成教育事业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达455万人,比2001年增加近60万人,增长15%,全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出现明显增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精神,进一步做好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2003年,各地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决定》精神,抓住机遇,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十五”期间高中阶段教育的整体发展目标,确定2003年中职招生任务,力争中职招生规模在2002年的基础上有新的增长,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做到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要积极扩大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
二、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政策措施,引导中职面向农村和西部地区扩大招生规模,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开展职业技术培训,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创造条件。
三、加强东、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合作,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与西部和农村地区开展合作办学、联合招生。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由双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互协商确定。教育部协调各相关省份,做好跨地区招生工作。
东、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东部地区可精心选择和组织一批重点中职,以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方式,为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地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培养急需的实用技术人才;
--东部地区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其重点中职到西部和农村地区招生。并在招生、收费、学籍管理和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