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报检员资格全国
统一考试及2003年度第一次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4月11日 国质检通函[2003]264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了提高报检员素质,规范报检队伍管理,根据《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暂行)》和《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现就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和2003年度第一次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报检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录取的办法。由总局核定并公布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
报检员资格考试采用纸面、闭卷笔试考试方式。
二、2003年度考试次数
考虑到总局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考试准备存在较多困难,加之报考人员需要一定的时间备考,将今年原定的4次考试恢复到《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暂行)》规定的2次。
三、调整现有报检员证的过渡期
为维护报检员资格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现有报检员证向新的报检员资格证的平稳过渡,满足各报检单位正常业务需要,将现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报检员证有效期由原来的2004年3月31日延长至2005年6月30日。
四、报检员资格考试教材和培训
(一)总局编写的2003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培训教材》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惟一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以该教材为基础。
(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承办报检员资格考试培训。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以该单位名义举办培训班。培训费标准由直属检验检疫局承办培训的企事业单位报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
严禁任何个人和其他单位以各种名义举办任何形式报检员资格考试培训班。
五、报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