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金保工程建设调度制度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建立金保工程建设调度制度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3]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22号),及时掌握各地金保工程建设进度情况,更好地指导金保工程建设,经研究,从2003年4月起,建立全国金保工程建设情况月度调度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省级数据中心的建设任务,加强对地市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要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工作,做好本地区金保工程实施进展的跟踪督促工作。
  二、当前金保工程建设调度的主要内容包括金保工程在当地政府立项情况,省、市两级社会保险数据中心筹建情况和联网情况,养老保险全国联网数据准备情况,以及总体工作部署情况,重点是根据《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施意见》(劳社厅函〔2003〕73号)要求所开展的养老保险全国联网工作情况。我部将根据工作要求适时调整调度内容,并公布各地金保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三、请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向后顺延),填写截至到上月末的金保工程建设情况(见附件),报送我部信息中心,报送方式为传真和电子邮件。表样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www.molss.gov.cn)“金保工程”栏目下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