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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资金清算及错账调整暂行办法》的通知

  借:现金
   贷:借记卡往来——本代他
  《查复书》作为会计档案,按月装订保管。
  4.清算行的会计处理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借记卡往来——他代本
   贷:个人金穗借记卡——调账专户
  5.每日营业终了,省分行数据中心与总行进行资金清算时,核对总行下发的“异地交易明细清单”和“差额报告表”,如此笔交易明细存在,应编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将调账专户中的款项转出,存入本行存放款项,待与总行清算。会计分录为:
  借:个人金穗借记卡——调账专户
   贷:存放电子汇兑汇差款项——总行
  (二)发卡行不需进行账务处理
  二、存款时,经办网点交易异常,已收款,代理行不成功,发卡行成功,总行数据交换中心不成功,资金未清算。
  (一)代理行的处理
  1.经办网点办理异地卡存款业务,发生异常现象时,如不将款项退还存款人,应向存款人出具加盖业务公章的书面证明;同时向省数据中心发出《查询书》。
  2.省分行数据处理中心收到经办网点的查询后,应认真核对,如省分行交易明细中无此笔记录,应及时向经办网点发出《查复书》。
  3.经办网点收到《查复书》,根据原存款凭条上存款金额填制特种转账凭证,将款项采用无卡存现的办法,存入省级清算行“个人金穗借记卡——调账专户”。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借记卡往来——本代他
  《查复书》作为会计档案,按月装订保管。
  4.清算行的会计处理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借记卡往来——他代本
   贷:个人金穗借记卡——调账专户
  5.每日营业终了,省分行数据中心与总行进行资金清算时,核对总行下发的“异地交易明细清单”和“差额报告表”,如此笔交易明细不存在,应编制“错账明细清单”,并根据“错账明细清单’’逐笔向总行数据交换中心发出《查询书》。
  清算行以总行的清算数据为准,进行资金清算。
  6.省分行数据中心收到总行数据交换中心的《查复书》后,按照《查复书》的要求进行处理,编制《调账通知书》。
  7.清算行收到《调账通知书》后,凭以编制特种转账借贷方记账凭证,《调账通知书》作特种转账借方凭证附件,办理错账的调整。会计分录为:
  借:个人金穗借记卡——调账专户
   贷:存放电子汇兑汇差款项——总行
  (二)发卡行的处理
  1.省分行数据中心每日营业终了,核对总行下发的“异地交易明细清单”和“差额报告表”,出现差额,应逐笔查找清楚,编制“错账明细清单”,并根据“错账明细清单”逐笔向总行数据交换中心发出《查询书》。
  2.清算行以总行的清算数据为准,进行资金清算,并将错账款项挂账处理。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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