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资金清算及错账调整暂行办法》的通知

   贷:存放电子汇兑汇差款项——总行
  (五)发卡网点的账务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处理,并对积数作相应调整。会计分录为:
  贷:单位/个人金穗借记卡——持卡人(红字)
  贷:借记卡往来——他代本
  (六)发卡网点管辖清算行的资金清算并入正常借记卡资金清算处理。
  三、总行的处理
  总行清算部门按照总行数据交换中心的调账通知,进行账务的调整。会计分录为:
  借:电子汇兑汇差存放款项——发卡行
   贷:借记卡往来
  借:借记卡往来
   贷:电子汇兑汇差存放款项——代理行
  第十七条 存款时,代理行不成功,未收款,发卡行成功,总行数据交换中心不成功,资金未清算。
  此类错账发卡行与总行资金清算金额不符,发现短款时,发卡行应及时向总行数据中心发出《查询书》,并暂时冻结错账资金。
  一、发卡行的处理
  (一)省分行数据中心每日营业终了,在核对总行下发的“异地交易明细清单”和“差额报告表”,出现差额时,应逐笔核对清楚,编制“错账明细清单”,加盖有关印章后,将“异地交易明细清单”、“差额报告表”和“错账明细清单”一并交清算行;同时根据“错账明细清单”逐笔向总行数据交换中心发出《查询书》,同时,对错账的持卡人账户冻结错账金额。
  (二)清算行以省分行数据中心提供的总行清算数据为准,进行资金清算,并将错账款项挂账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借记卡错账款项)
   贷:电子汇兑汇差存放款项——错账行
  (三)省分行数据中心收到总行数据交换中心的《查复书》后,按照《查复书》的要求进行处理。填制《调账通知书》一式二联,加盖经办员名章和调账专用章,第一联与《查复书》作为会计档案,按月装订保管;第二联交清算行进行账务核算。
  (四)清算行收到《调账通知书》后,凭以编制特种转账借贷方记账凭证,《调账通知书》作特种转账借方凭证附件,办理错账的调整。会计分录为:
  借:借记卡往来——本代他
   贷:其他应收款(借记卡错账款项)
  (五)发卡网点的账务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处理,并对积数作相应调整。会计分录为:
  贷:借记卡往来——他代本
  贷:单位/个人金穗借记卡——持卡人(红字)
  (六)发卡网点管辖清算行的资金清算并入正常借记卡资金清算处理。
  二、总行的处理
  鉴于目前存在存款不成功收取客户资金的情况,总行有必要向代理行发出查询。收到代理行的《查复书》后,向发卡行发出《查复书》。
  三、代理行的处理
  省分行数据中心收到总行的《查询书》后,应立即查对经办网点是否收款,及时向总行发出《查复书》。
  第十八条 取款时,代理行不成功,未付款,发卡行成功,总行数据交换中心成功,资金已清算。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