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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反馈决策落实情况,是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为党委进行督促检查服务的重要方式。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决策落实情况,以保证党委有针对性地对决策落实进行指导。按照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经常向中央报告工作,办公厅要及时提醒党委向中央报告工作并积极协助党委如实地写好报告。同时,办公厅(室)还要通过《督查专报》等形式,不断地反馈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在本地区的落实情况。《督查专报》的内容,既要反馈中央和党委决策下达后,本级党委的部署和安排,还要反馈党委抓落实的具体行动和决策落实的进度;既要反馈决策实施初期的情况,还要反馈决策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情况;既要反馈决策落实的进展动态、措施办法和成绩经验,还要反馈决策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办公厅向中央办公厅报送《督查专报》,每年不得少于30期,其中应有一半是反映决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做法的。
  在督促检查工作中,要重点抓问题的解决。决策的实施正是通过对一个一个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最终实现决策目标的。从一定意义上讲,督促检查工作的力度主要体现在敢不敢于、善不善于抓矛盾和问题上。办公厅(室)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紧紧抓住那些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要敢于向中央和各级党委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特别是那些影响决策深入落实的问题。反映问题要说明来龙去脉、形成过程、产生原因以及发展趋势。反映问题是为了推动问题的解决,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主动发现矛盾,积极协助党委抓好问题的解决,把决策落实不断推向深入。
  四、根据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的要求经常组织有实效的督促检查活动
  办公厅(室)的督促检查要纳入党委督促检查的整个活动中通盘考虑,统一安排。同时,办公厅(室)还要根据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的要求,按照党委指示,主动地经常地组织有实效的督促检查活动。开展督促检查首先要吃透决策精神,领会领导意图,不能脱离决策精神“想当然”,甚至另搞一套。督促检查重在推动,重在协助,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多做宣传和引导工作,使督促检查的过程成为引导下面理解决策精神、帮助下面出谋献策、协助下面一起抓落实的过程。要继续坚持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督促检查方式,同时要根据决策落实的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督查调研是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的重要方式。它是在决策作出后,针对决策落实情况,通过调查研究进行的督促检查活动。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实施一段时间后,办公厅(室)要根据党委的指示,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深入下去进行督查调研。督查调研首先要选准题目,要紧紧围绕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以及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督查调研组下去后,要倾听群众的反映,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深入抓落实的措施。要深入实际,通过开座谈会,到基层与干部群众交谈,甚至“微服私访”,切实把情况搞清楚。在一地调研结束后,要及时同当地领导交换意见,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如实相告,促其把决策落到实处。要把调查的情况加以分析综合,反馈给党委,为党委推动决策落实和再决策提供依据。对中央重大决策和各级党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的督查调研,也可建议有关领导同志亲自参加。对一些涉及面较广的重大决策的督查调研,可根据党委授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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