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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春节后,各地要对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重点检查“约法三章”的执行情况。对所有向农民收费的项目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凡是不符合中央规定、违背“约法三章”的,不管来自哪一级,不管来自哪个部门,一律停止执行。检查清理要以县为单位、逐乡逐村解决问题,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搞特例。省、地(市)两级负责督查,要一级检查一级,各级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专项治理,对农村“三乱”(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要限期解决。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要自行检查清理,作出规定,明确要求。要抓紧查处一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恶性案件,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上一级领导机关的责任。在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报告。

       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
        关于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近年来,针对一些地方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为减轻农民负担做了大量工作。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是正确的。经过各方面的艰苦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摸索了一些有益的做法和经验。
  (一)进一步落实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并较好地落实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由省级领导任组长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的省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的省规定,对擅自出台加重农民负担项目的,按谁出主意谁负责、谁签发文件谁负责、谁讲话谁负责的原则,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二)加快了法规、制度建设。全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政府制定了地方性农民负担管理法规或行政规章。一些地方逐步建立了农民负担预决算、专项审计、监督卡等监督管理制度。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基本把住了农民负担项目审批的源头。近两年,农业部等五部门严格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先后对农村治安、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教育、土地管理等部门涉及农民负担方面的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做到了不擅自开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出台新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
  (四)加大了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1994年发生的9起恶性案件已得到查处;去年发生的几起案件,大部分也已查清,对有关责任者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了法律责任。各地普遍开展了对农民负担工作的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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