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搞好党支部建设
要根据居民区工作的特点,努力把居民区党支部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务实,为群众办实事,受到群众拥护的战斗堡垒。
适应街道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调整和建立健全党组织,努力做到以居委会辖区为单位建立党支部。切实加强街道企业党的工作,抓紧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组织。通过选派党员去工作和发展党员等,使没有党员的企业和居委会辖区逐步建立党的组织。
认真选好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热爱街道、居民工作,身体健康,富有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可从街道机关和企业的党员中选拔,也可从党员离退休人员中产生。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和家属集中居住区,居民中无合适的党支部书记人选的,应由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选派。由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的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原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党支部成员与居委会成员可适当交叉兼职,具备条件的党支部书记可兼任居委会主任。
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从街道党员实际情况出发,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工作。对街道机关的党员,主要要求他们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转变作风,热心为基层服务,做到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对街道企业的党员,主要要求他们团结带领职工搞好生产经营管理,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多做贡献。对居民中的党员,也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他们在维护社会治安、建设文明新风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党员教育,要紧密联系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来进行。要逐步完善以市区委党校为龙头,街道党校为主体,居民区党员活动室为基础的党员教育网络。组织党员特别是党支部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当前,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的学习活动,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严格组织生活,定期上好党课,坚持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责任区活动,努力探索既生动活泼又能收到实效的活动方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改变有些居民区党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的状况。要在居委会工作骨干和街道企业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优秀青年入党,不断壮大街道党的力量。
六、切实加强对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