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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提高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1997年1月14日印发)


  1990年中央下发《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以来,各地普遍建立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多数单位能按期召开,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那些领导重视、准备充分、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好的单位,效果更为明显。但总的看,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会议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不够强,汇报工作多,思想交锋少,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得不认真甚至根本没有开展起来。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解决领导班子自身矛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利于党组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自律,有利于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努力使自己成为新时期合格的领导干部。
  二、明确民主生活会的目的要求,充分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
  民主生活会不同于一般的工作会、总结会,应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党性锻炼为重点,按照“三严”“四自”的要求,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研究工作的会议,不能回避矛盾,脱离实际空泛议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会议应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会前应报告上级党组织。
  民主生活会前,应委托纪委(纪检组)、组织部或机关党组织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要采取多种形式把群众的意见收集起来,并如实向主要负责同志及每个成员反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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