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国
测绘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发[2003]32号 2003年4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所属各单位:
1998年以来,全国测绘系统广大职工在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为了弘扬“爱祖国、爱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激发广大测绘系统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积极性,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决定,2003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测绘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国测绘系统从事测绘生产、科研、后勤服务的基层单位以及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国测绘系统工作满4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司局级以上干部不参加本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二)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全国测绘系统先进集体20个,先进工作者20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领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得好,作风民主,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1998年以来,出色完成测绘行政管理、生产、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成果等均创造出本系统的一流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重视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1998年以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5、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起抓,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测绘工作业务,注重调查研究,勤于思考,勇于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精湛的工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