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布体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5月29日 实施日期:2003年5月29日)(原因: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失效)废止奥运争光计划纲要(1994年-2000年)
(1995年7月6日 国家体委发布)
制订和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顺应国际竞技体育发展趋势和规律,对我国竞技体育到本世纪末7年中的发展目标、规模、重点、质量及措施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系统管理与控制,使竞技体育高效、快速、健康发展,夺取更大成绩,赢得更大荣誉,为实现我国第二步战略目标服务。
一、我国竞技体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竞技运动全面走向世界,连续13届位居亚运会榜首,在体现世界最高水平的3届夏季奥运会和5届冬季奥运会上获36枚金牌,45枚银牌和39枚铜牌,写下了中华民族奥运史上的光辉篇章。竞技体育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展示了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振奋了民族精神,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当今国内外竞技体育的发展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依靠多学科先进理论和方法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发展已成为一个大趋势;商业化、职业化对竞技体育的渗透刺激着运动成绩快速提高;国际竞赛中系列赛、大奖赛越来越多,对传统的训练手段、方法和理论提出挑战;随着原苏联的解体和东德的消失,世界竞技体育的原有格局被打破,与我国在奥运会上处于同一档次的竞争对手相应增加;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既给竞技体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同时也带来许多新情况,新课题。
目前我国竞技体育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总体实力亟待加强,从80年代以来参加3届夏季奥运会的成绩和项目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具有夺取金牌实力的项目平均仅有8个大项,进入前3名的小项为60项左右,占奥运会奖牌总数的8%,冬季奥运项目仅有少数小项达到世界水平;运动项目发展不平衡,某些优势项目一直未能走出低谷,男子项目仍然是薄弱环节,篮、排球等重点集体项目队伍萎缩,增加了发展的难度;体育尖子和后备人才严重不足,经费短缺。
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我们面临着 1994年、1998年夏季亚运会、1996年、2000年冬季亚运会、1996年、2000年夏季奥运会、1994年、1998年冬季奥运会共8次综合性大赛和一系列国际、洲际最高水平的比赛。我国要在这些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任务十分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