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在本世纪末下世纪初,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以
宪法为指导,以
体育法为龙头,以行政法规为骨干,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基础、结构合理、层次衔接有序的体育法规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体育执法监督及法律服务体系,建立一支体育执法监督检查队伍,使体育法制建设状况有明显改善。争取在2010年前后,使体育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体育法制建设的任务:
(一)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体育队伍的法律素质。要增强体育干部的法制观念和贯彻执行
体育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水平,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把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作为体育干部的必备素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含人民政府授权管理体育事业的组织,下同)要按照国家在公民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要求和国家体委(关于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部署,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普法主管机关的指导下,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九五”期间体育战线法律学习的重点是
宪法、
体育法和促进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以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在体育系统形成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二)广泛开展
体育法的宣传,创造良好的体育法制环境。要保证
体育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必须广泛开展
体育法的宣传,使之成为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及公民熟悉并自觉遵守的法律。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面向全社会,深入到每个单位和家庭,做好
体育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体育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体育法制环境。
(三)加快配套立法,建立健全体育法规体系。
体育法作为体育部门基本法,规定了体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在发展体育事业和参与体育活动方面的基本权利、责任和义务。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国家,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根据
体育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针对体育改革和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
体育法配套立法工作。“九五”期间体育立法的重点内容是:推进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法规;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保障公民体育权利,提高公民身体素质的法规;落实“奥运争光计划”,促进运动技术水平提高,保障竞技体育参与者权益的法规;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的法规;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促进体育市场繁荣的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