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SARS”
病毒污染的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和《“SARS”
病毒污染的废弃物应急处理处置技术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机构、解放军环保办: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排放污水及垃圾处理处置的管理和指导,避免“SARS”流行蔓延,影响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
“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和《“SARS”病毒污染的废弃物应急处理处置技术方案》,现印发你们,供你们在监控医疗机构污水和垃圾的处理处置中,以及防止“SARS”流行工作中参考使用。
附:1、
“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2、“SARS”病毒污染的废弃物应急处理处置技术方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OO三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为了应对目前我国发生的非典型肺炎受感人群及治疗过程产生污水对环境的污染,根据目前我国同类污水处理技术水平、设备水平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合于接收“非典”人员诊疗的医院、疗养场所、研究机构、临时监护场等产生污水的处理。
一、“非典”人员产生污水污染控制原则
1、加强污染源管理,严防污染扩散
对“非典”病人产生的排泄物(粪便、尿、呕吐物等)必须采用专用的容器(传染病专用的塑料袋)收集,进行单独的消毒处理,不得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收纳“非典”病人的医院产生的污水应加强消毒处理。对于已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医院应加强管理,对于未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医院,应增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消毒处理,禁止随意排入环境。
2、尽快消毒灭菌,控制病毒繁殖扩散
对于产生的污水及其致病源,最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是投加消毒剂。目前消毒剂主要以强氧化剂为主,这些消毒剂的来源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化学药剂,另一类是产生消毒剂的设备,相关的技术问题分述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