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印发《2003年政府采购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财办库[200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现将财政部国库司制定的“2003年政府采购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二00三年三月三日
附件: 2003年政府采购工作计划要点
200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
政府采购法》,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要继续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
政府采购法》各项规定和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以扩大采购规模、抓规范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开拓创新,努力将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继续集中精力做好现行各项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根据《
政府采购法》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2003年的核心工作内容。为此,要认真做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力争在9月份前上报国务院;要制定《
政府采购法》的相关配套办法,指导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制定的制度办法涉及货物和服务招标、信息公告、供应商投诉、评审专家、集中采购机构考核、采购国货等方面。除此之外,对现行有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废止或修改与《
政府采购法》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的现行制度规定。
(二)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确定2003年政府采购规模目标是1500亿元。要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扩大集中采购规模;要改进工作方法,重点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追加采购项目的工作,实现采购方法的创新;要加大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管理的力度,充分与政府有关部门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管理与监督,促进规模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