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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纪委《对于匿名信处理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纪委
 《对于匿名信处理的意见》的通知
 (一九八七年三月三十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匿名信处理的意见》,已经中央书记处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一九八七年三月三十日

                 对于匿名信处理的意见

中央书记处:
  全国一些报刊、电台曾发表了不少关于匿名信的言论。《半月谈》(一九八六年第十三期)评论员文章认为,匿名信“多是为达到攻讦、恐吓、欺骗等目的而写的”,主张对匿名信“概不予理睬,当作废纸一张销毁之。”有的省委还作出“对匿名信一概不查”的决定。有十几个省、市纪委向中纪委提议,要求对匿名信问题统一认识和正确对待。
  根据纪委系统所掌握的材料,中纪委常委就这个问题进行过两次讨论,认为在日常大量的人民来信中,有相当一部分来信不具名或具假名。在这些匿名信中,确实有一定数量反映问题不实,也确有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写匿名信的手段,捏造事实,进行诬陷。我们不赞成用写匿名信的方法向党和国家的领导机关反映情况,但对匿名信绝不应一律采取否定的态度。从我们几年来处理人民来信中可以看出,匿名信不都是诬告信,而且多数内容属实或基本属实。值得注意的是,匿名信大多是反映各级领导同志问题的。因此,我们对当前匿名信的产生、作用,以及如何正确处理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中央审定:
  一、在纪委系统收到的揭发、检举、控告信件中,匿名信约占四分之一。有的省、市占百分之三十,有的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越是反映高级干部的问题,匿名信的比例越大。据中纪委信访室一九八六年一至四月的统计,反映中央党、政、军机关司局级干部问题的来信,匿名信占百分之八十一,反映部、军级干部问题的匿名信占百分之九十三。几年来多次抽查的结果表明,无论匿名信,还是署名信,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或基本属实、部分属实的、都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反映不实的署名信占百分之二十四左右,匿名信占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其中属于诬陷的是极少数,而且诬告信中有匿名,也有署名的。现在正在查处的大案要案,有很大比例是匿名信提供的线索,北京市占百分之四十五,有些省、市百分比还要高。这说明,匿名信也是党员和群众向上反映情况的一个渠道,它提供了不少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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