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境外企业
驻华旅游办事处普查工作的通知
(旅国际发[1997]012号)
北京、上海市,广东、福建省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和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对境外企业驻华旅游办事处的管理工作,拟于1997年1月至1997年10月对境外企业驻华旅游办事处进行一次普查(具体方案附后)。请你们相互配合,联合当地有关部门,按照方案开展普查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分别报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请各旅游局指定一名联系人,并将其姓名、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速报国家旅游局。
联系人:国家旅游局国际司 薛桂凤、纪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