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委
关于公布小轿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7]第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委员会(计经委):
为落实《
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汽车流通体系,鼓励、提倡汽车经营企业与生产企业间逐渐建立以特约代理经销制为主的稳定的产销关系,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东风汽车公司(含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广州标致汽车(有限)公司等轿车生产企业推荐,经审查,批准445家企业为轿车零售经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本通知为上述企业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的登记手续。
1997年上半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开展汽车经营业务的整顿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违规及非法经营活动。其工作的重点是清理、整顿各地建设的“汽车市场”,将其规范成“汽车生产厂家特约代理市场”,推动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