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公布第五批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的通知
(国药监市[2003]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药物不良反应杂志》等8份刊物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序号 刊物中文名称 CN号 登记地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 11-4015/R 北京市 京东工商广字第0238号
2 医药世界 11-2962/R 北京市 京海工商广字第0004号
3 中国卫生 11-3708/D 北京市 京宣工商广字第0049号
4 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 23-1479/R 齐齐哈尔市 2302004000031
5 现代护理 23-1489/R 齐齐哈尔市 2302004000029
6 浙江实用医学 33-1207/R 杭州市 浙工商临广许2003-019号
7 中国健康教育 11-2513/R 北京市 京朝工商广字第0185号
8 国外医学药学分册 11-1181/R 北京市 京海工商广字第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