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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指工程施工用电,按规定应缴纳给供电部门的费用。
  按国家计委计投资(1993)116号《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和加强贴费管理的请示》的通知规定执行。
  7.工程保险费
  指工程建设期间,为使工程能在遭受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而对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如需对工程进行保险,保险费用可按我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商定的费率进行计算。即按第一至第四部分合计的4.5‰~5.0‰计算。
  8.其它税费
  指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税费。

第八章 临时工程费 交通工具购置费


           预备费 建设期还贷利息

  一、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施工仓库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两部分。施工仓库,指为施工而临时兴建的设备、材料、工程具等全部仓库建筑工程;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设计代表在工程建设期所需办公室、宿舍、招待所和其它文化福利设施等房屋建筑。
  不包括列入临时设施和其它大型临时工程项目内的风、水、电、通讯系统,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及浇筑系统,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混凝土制冷、供热系统,施工排水等生产用房。
  (一)施工仓库
  建筑面积和建筑标准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单位造价指标根据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的相应水平确定。
  (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1.施工单位及设计代表用房
  (1)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河道治理和大型灌溉工程除外),按下列公式计算。
     A×U×P
  I=----------×K1(下标)×K2(下标)×K3(下标)
      N×L
  式中:
  I——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
  A——建安工作量,按工程概(估)算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和其它大型临时工程)之和乘以(1+其它大型临时工程指标)计算;
  U——人均建筑面积综合指标,按12~16平方米/人标准计算(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可取大值,其它工程取小值或中值);
  P——单位造价指标,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该地区的永久房屋造价指标(元/平方米)计算;
  N——施工年限,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合理工期计算;
  L——全员劳动生产率,一般为20000~40000元/人年;
  K1(下标)——施工高峰人数调整系数,取1.10;
  K2(下标)——室外工程系数,取1.10~1.15,地形条件较差的可取大值;
  K3(下标)——单位造价指标调整系数,按不同施工年限,采用表10的调整系数:

       表10 单位造价指标调整系数表

┌─────────────────┬─────────────────┐
│  工期             │  调整系数           │
├─────────────────┼─────────────────┤
│  2年以内            │  0.25             │
├─────────────────┼─────────────────┤
│  2~3年            │  0.40             │
├─────────────────┼─────────────────┤
│  3~5年            │  0.55             │
├─────────────────┼─────────────────┤
│  5~8年            │  0.70             │
├─────────────────┼─────────────────┤
│  8~11年            │  0.80             │
└─────────────────┴─────────────────┘

  (2)河道治理工程、灌溉工程、疏浚工程,按第一至第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

  合理工期     ≤3年:2.0% 
           >3年:1.5%

  2.建设单位用房
  按定员人数,平均每人30~50平方米计算,大Ⅰ型工程取上限,其它工程取中、下限。
  二、场外供电工程,按35KV及以上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单独列项计算。
  三、其它大型临时工程
  指除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房屋建筑、35KV及以上等级的场外供电线路、对外通信、缆机平台及施工排水(指大型河道治理)七项工程以外的大型临时工程。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浇筑系统、混凝土制冷系统、施工供水工程(泵房及干管)、防汛、防冰、大型机械安拆及临时支护、隧洞钢支撑等。其它大型临时工程投资,按第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其它大型临时工程)之和的百分率计算。
  各类工程的百分率规定如下:
  1.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大型引水工程及大型灌溉工程3.0%~4.0%。
  2.河道治理工程不单独计列此项费用。
  四、交通工具购置费
  指工程竣工以后,为保证建设项目初期正常生产管理所必须配备的生产、生活、消防车辆和船只的购置费用。
  计算方法:按表11所列设备数量和国产设备出厂价格加车船附加费、运杂费计算。
  五、预备费
  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
  1.基本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计算方法: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年限和地质条件等不同情况,按工程概(估)算第一至第五部分投资合计数的百分率计算。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为10%;
  初步设计概算为5.0%~6.0%。
  2.价差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人工工资、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以及费用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投资。

          表11 设备购置数量指标表

┌────────────┬─────────────────────────┐
│   工程类别      │         设备名称及数量(辆、艘)     │
│            ├──┬──┬──┬──┬──┬──┬──┬─┬──┤
│            │轿车│载重│工具│面包│消防│救护│大客│汽│机动│
│            │  │汽车│车 │车 │车 │车 │车 │船│船 │
├─────┬──────┼──┼──┼──┼──┼──┼──┼──┼─┼──┤
│综合利用 │ 大Ⅰ型  │ 2 │ 3 │ 1 │ 3 │ 1 │ 1 │ 1 │ 2│ 2 │
│的水利  ├──────┼──┼──┼──┼──┼──┼──┼──┼─┼──┤
│枢纽工程 │ 大Ⅱ型  │ 2 │ 2 │ 1 │ 2 │ 1 │ 1 │ 1 │ 1│ 2 │
├──┬──┼──────┼──┼──┼──┼──┼──┼──┼──┼─┼──┤
│大型│线路│>300km   │ 2 │ 12│10 │10 │  3│ 3 │ 3 │ │  │
│引水│总长├──────┼──┼──┼──┼──┼──┼──┼──┼─┼──┤
│工程│  │100~300km │ 1 │  8│ 6 │ 6 │  2│ 2 │ 2 │ │  │
│  │  ├──────┼──┼──┼──┼──┼──┼──┼──┼─┼──┤
│  │  │≤100km   │  │  3│ 2 │ 2 │  1│ 1 │ 1 │ │  │
├──┼──┼──────┼──┼──┼──┼──┼──┼──┼──┼─┼──┤
│大型│灌排│ >150   │ 1 │  8│ 6 │ 6 │  2│ 2 │ 2 │ │  │
│灌区│面积│ 万亩   │  │  │  │  │  │  │  │ │  │
│或排│  ├──────┼──┼──┼──┼──┼──┼──┼──┼─┼──┤
│涝工│  │50~150万亩 │ 1 │  4│ 3 │ 3 │  1│ 1 │ 1 │ │  │
│程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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