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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3.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非定型和非标准产品,一般不可能与厂家签定价格合同,设计单位可按向厂家索取的报价资料和当年的价格水平,经认真分析论证后,确定设备价格。
  二、运杂费
  指设备由厂家运至工地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用。主要包括调车费、装卸费、包装绑扎费、变压器充氮费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杂费。设备运杂费,分主要设备和其它设备,按占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
  1.主要设备运杂费率(%)
  主要设备运杂费率标准见表4。

             表4 运杂费率表

┌─────────┬───────────┬───────────┬─────┐
│  设备分类   │     铁路    │    公路     │公路直达 │
│         ├─────┬─────┼─────┬─────┤基本费率 │
│         │基本运距 │每增运  │基本运距 │ 每增运 │     │
│         │1000km  │500km   │ 50km  │ 10km  │     │
├─────────┼─────┼─────┼─────┼─────┼─────┤
│ 水轮发电机组  │ 2.21  │  0.40 │ 1.06  │ 0.10  │ 1.01  │
├─────────┼─────┼─────┼─────┼─────┼─────┤
│ 主阀、桥机   │ 2.99  │  0.70 │ 1.85  │ 0.18  │ 1.33  │
├─────────┼─────┼─────┼─────┼─────┼─────┤
│ 主变压器    │     │     │     │     │     │
│ ≥120000KVA   │ 3.50  │  0.56 │ 2.80  │ 0.25  │ 1.20  │
│ <120000KVA   │ 2.97  │  0.56 │ 0.92  │ 0.10  │ 1.20  │
└─────────┴─────┴─────┴─────┴─────┴─────┘

  设备由铁路直达或铁路、公路联运时,分别按里程求得费率后叠加计算;如果设备由公路直达,应按公路里程计算费率后,再加公路直达基本费率。
  2.其它设备运杂费率
  其它设备运杂费率标准见表5。

             表5 运杂费率表

┌────┬────────────────────────┬─────┐
│ 类别 │        适用地区            │ 费率(%)│
├────┼────────────────────────┼─────┤
│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湖北、│ 5~7   │
│  Ⅰ  │湖南、河南、广东、山西、山东、河北、陕西、辽宁、│     │
│    │吉林、黑龙江等省、直辖市            │     │
├────┼────────────────────────┼─────┤
│  Ⅱ  │甘肃、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福建、海南、宁夏、│ 7~9  │
│    │内蒙、青海等省、自治区             │     │
└────┴────────────────────────┴─────┘

  工程地点距铁路线近者费率取小值,远者取大值。新疆、西藏地区的费率在表5中未包括,可视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3.进口设备国内段运杂费率:
  上述运杂费率,适用于计算国产设备运杂费。国产设备运杂费率乘以相应国产设备原价占进口设备原价的比例系数,即为进口设备国内段运杂费率。
  三、运输保险费
  国产设备的运输保险费可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进口设备的运输保险费按有关规定计算。
  四、采购及保管费
  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负责设备的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采购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等。
  2.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检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安全措施费和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等。
  采购及保管费,按设备原价、运杂费之和的0.7%计算。

第七章 其它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进行管理工作所需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常费、工程监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和联合试动转费共六项。
  1.建设单位开办费
  指新组建的建设单位,为保证工程正常进行,所必须购置的办公及生活设施、交通工具等,以及其它用于开办工作的费用。
  开办费费用标准见表6。

         表6 开办费费用标准表(1997年)

┌──────┬────┬────┬────┬─────┬─────┐
│建设单位人数│20人以下│21~40人│41~70人│71~140人 │141人以上 │
├──────┼────┼────┼────┼─────┼─────┤
│开办费(万元)│80~100 │100~150│150~210│210~300 │300~500 │
└──────┴────┴────┴────┴─────┴─────┘

  注:河道工程按总工程计算,不能分段。
  若编制年份超过1997年,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开办费=1997年费用标准×(1+物价指数)N(上标)
  式中: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2.建设单位经常费
  指建设单位自批准组建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完成该工程建设管理任务之日止,需开支的经常费用。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基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审计费、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车辆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固定资产折旧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品摊消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招标业务费、施工所需的气象报汛费用、工程验收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以及其它属管理性质的开支费用。
  计算公式:
  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费用指标(元/人年)×定员人数×经常费用计算期(年)
  (1)建设单位定员
  建设单位定员人数,取表7定员指标的50%~90%。

         表7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监理单位定员表

┌─────────────────────────┬────────┐
│  工程类别及规模                │  定员人数  │
├───────┬─────────────────┼────────┤
│ 特大型工程 │  如小浪底,南水北调      │  200以上   │
├───────┼────┬────────────┼────────┤
│ 综合利用的 │大Ⅰ型 │总库容>10亿立方米   │  100~200  │
│       ├────┼────────────┼────────┤
│水利枢纽工程 │大Ⅱ型 │总库容1~10亿立方米   │  50~100   │
├───────┼────┴────────────┼────────┤
│       │线路总长>300km          │  120~200  │
│       ├─────────────────┼────────┤
│大型引水工程 │线路总长100~300km        │  80~120   │
│       ├─────────────────┼────────┤
│       │线路,总长≤100km         │  40~80   │
├───────┼─────────────────┼────────┤
│ 大型灌溉或 │灌溉或排涝面积>150万亩      │  80~120   │
│       ├─────────────────┼────────┤
│ 排涝工程  │灌溉或排涝面积50~150万亩     │  40~80   │
├───────┼─────────────────┼────────┤
│大江大河整治 │河道或堤防长度>300km       │  60~80   │
│       ├─────────────────┼────────┤
│ 及堤防加固 │河道或堤防长度100~300km     │  40~60   │
│       ├─────────────────┼────────┤
│  工程   │河道或堤防长度≤100km       │  20~40   │
├───────┼────┬────────────┼────────┤
│ 水库扩建及 │大型  │总库容>1亿立方米    │  30~50   │
│       ├────┼────────────┼────────┤
│ 加固工程  │中型  │总库容0.1~1亿立方米  │  20~30   │
├───────┼────┴────────────┼────────┤
│       │200~300万kw           │  140     │
│       ├─────────────────┼────────┤
│  装    │150~200万kw           │  120     │
│       ├─────────────────┼────────┤
│  机    │100~150万kw           │  100     │
│       ├─────────────────┼────────┤
│  容    │50~100万kw            │  80     │
│       ├─────────────────┼────────┤
│  量    │25~50万kw            │  60     │
│       ├─────────────────┼────────┤
│       │25万kw              │  2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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