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发往意大利使用的学历证书公证事的通知
(1998年9月8日 [98]司公字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长安公证处:
根据外交部领事司与意大利驻华大使馆的磋商结果,现就发往意大利使用的学历公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意大利使用的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均需办理公证。大学以上学历(均含同等职业教育或成人教育学历)还需办理大学期间每年的成绩公证。
二、发往意大利使用的学历和成绩公证格式适用《公证书格式(试行)》第四十九式(之四),不做实体公证。需附意大利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