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化工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或成果之一:
  ①负责或主要参加的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②负责或主要参加的设计项目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三等奖二项。
  ③主持完成的国家重点工程设计项目通过国家主管部门验收。
  ④获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⑤提出过设计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或新工艺流程,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并在推广应用中,经专家鉴定,在某一方面确处国内领先地位。
  (2)任工程师期间,发表过下列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三篇以上。
  ③在省、部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过论文三篇以上。
  从事生产的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或成果之一:
  ①主持或主要参加的项目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②主持起草的生产技术规程、规范或实施细则,编写的安全规范等,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验收、认可。
  ③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为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节约原料、节约能源、三废回收利用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④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⑤提出过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或新工艺流程,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并在推广应用中,经专家鉴定,在某一方面确处国内领先地位。
  (2)任工程师期间,发表过下列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三篇论文。
  ③在省、部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论文三篇以上。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本人亲自承担的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或相当水平的化学工程重大项目的技术报告三篇,至少一篇技术报告论点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确有较高学术价值。
  十一、化工分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能掌握化工分析专业的基础理论,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
  要求掌握的知识是: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仪器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环境保护等知识。一般了解的知识是:工业经济、化学工程、工业化学等知识。
  (2)了解化工分析专业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及现代分析技术的管理方法。
  (3)了解化工分析专业有关的技术法规、章程和规程,熟悉化工分析的有关规范。
  (4)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化工分析中关键技术的基本原理和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则。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研的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作为技术骨干参与某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住科研项目中涉及的分析方法研究的方案论证、方法选择、具体实施及技术总结报告等环节;
  ②熟悉本专业某类产品的分析方法和标准或某种分析技术的原理和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及研究改进的目标;
  ③正确地操作有关的分析仪器,并能应用数理统计的知识正确处理分析数据;
  ④了解化学化工文献检索的方法,从事研究工作中分析化学方面的国内外资料收集、检索工作。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分析研究项目的科技攻关、试验研究,完成任务较好。
  ②较好地解决了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工作中有关分析方法的问题。
  ③根据实际科研工作中有关分析原理和分析方法的问题,提出过改进意见。
  从事生产的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曾独立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具体分析问题;
  ②曾对生产中的分析数据进行统计处理,能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措施;
  ③掌握行业或本企业的技术标准,对生产中有关分析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④能应用计算机对分析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和管理。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负责处理或组织处理过生产中出现的较复杂的分析问题,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②作为技术骨干从分析方面提出过有利于生产和产品质量提高的建议,实施后取得实效;
  ③承担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完成有关分析工作的任务,成绩较突出;
  ④曾采用新的分析方法,提高了生产分析的精确度和准确度,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⑤完成过某一产品新标准的制定。
  3、业绩与成果
  从事科研的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或成果之一:
  ①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的奖励。
  ②主持或主要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得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③主持或主要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得地、市级三等奖或本单位奖励不少于二项。
  ④作为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研究开发或成果推广,经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⑤参加的科研项目取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2)撰写下列论文、报告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会议上交流或在省、部级以上报刊上发表。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内部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
  ③编写过本人参与完成的分析科研项目的技术总结报告二篇以上。
  从事生产的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或成果之一:
  ①主持或主要参加的技术研究、分析方法的改进、分析仪器的改造等项目获得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的三等奖不少于二项。
  ②参加过生产分析规程的编写,实施后效果良好。
  ③及时解决、处理过生产中较复杂的分析问题或故障,受到主管部门的表彰。
  ④对所从事的分析工作提出过书面技术改进建议,并被采纳、实施,取得成绩。
  (2)撰写下列论文、报告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或省、部级以上报刊上发表。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内部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
  ③主持或为主撰写的生产分析方面的报告二篇以上。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全面掌握化工分析专业的理论知识,较好地掌握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
  (2)熟悉国内外化工分析专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及现代化分析技术的管理方法。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